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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日报讯(通讯员陈薇 陆玥霖)近日,易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,在依法保障离异母亲享有法律保护的探视权的同时,也呵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

张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和,协议离婚,刘小某随父亲刘某生活。双方离婚后,前两年张某经常来探望孩子,但之后由于工作、生活等原因,张某停止了对孩子的探望。如今孩子已上小学三年级,张某非常想见孩子一面,但屡屡遭到刘某的阻拦,于是张某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行使探望权。

易县法院受理案件后,法官首先安抚了原、被告的情绪,认为运用调解方式更有利于修复情感、促进和谐。在经过与原、被告的深入交流沟通后,了解到原告作为母亲十分想念自己的孩子,认为自己有权利随时探望孩子。被告表示原告多年并未探望关爱过孩子,孩子对母亲的印象已逐渐模糊,如果现在让张某突然探望孩子,刘某担心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。

张某与刘某各执一词、互不退让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法官从法理、情理两方面详细释明、耐心劝导,希望双方换位思考,以保护孩子健康成长为最终目的,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。经过法官的积极疏导,张某与刘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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